作者:吕曼娟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的基础工程。要让警示教育真正发挥震慑、警醒、教化作用,就必须精准把握“时、度、效”三个关键维度,做到因时制宜、张弛有度、务求实效。
把握“时”的精准性,增强警示教育的时效性。警示教育贵在及时。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警示教育与案件查办同步推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时间节点看,警示教育要抓住三个关键“时点”:一是案发后的“警示黄金期”。在案件查结后第一时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同系统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的代价,趁热打铁、以案说纪,最能触动人心。二是重要节假日的“廉洁提醒期”。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前夕,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此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洁过节提醒等方式,能有效预防节日腐败。三是干部任职的“廉政教育期”。对新提拔任用、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系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以及组织新任职省管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效果显著。
把握“度”的适当性,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警示教育不是越严厉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关键要掌握好分寸火候,做到精准施策。在内容选择上要区分层次。对“关键少数”要着重开展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要强化行业性警示教育;对普通党员干部要突出纪律规矩教育。在形式运用上要注重方式,既要运用好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传统方式,也要创新方法手段,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打造“沉浸式”警示教育体验,让党员干部“亲身经历”从违纪到入狱的过程,极大增强了教育感染力。在强度把握上要循序渐进,警示教育不能搞“大水漫灌”,要防止党员干部产生“审丑疲劳”,应采取“常态化教育+重点强化”相结合的方式,既保持教育频次,又突出教育重点。
把握“效”的导向性,确保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警示教育最终要落到实效上,不能为了教育而教育,必须坚持以效果为导向。要推动问题整改。警示教育不能止于“看”和“听”,更要督促“改”和“建”。要在开展警示教育后,针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制度,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促进作风转变,警示教育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党员干部实际行动上。要通过跟踪问效,看干部作风是否改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解决,避免“会上受触动、会后无行动”。要督促形成长效机制,不能“一阵风”,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开展警示教育、必须督促整改落实、必须完善制度规范、必须跟踪回访评估,形成了工作闭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警示教育质量,让每一场警示教育都直击心灵、发人深省,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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