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两户房主的赔偿款我都收到了,真没想到起诉后这么短时间就帮我解决了这个烦心事,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近日,张某与綦某、王某房屋漏水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高效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一场楼上楼下的邻里纠纷及时成功化解。
基本案情
2024年底的一天,家住汽开区某小区的张某在回到家后发现其家中天花板、墙壁发生渗水,家中地板及部分家具等物品已损坏,遂前往楼上进行排查。张某居住房屋所相邻的楼上业主共两户,一户业主名为綦某,一户业主名为王某,且两户业主除卧室单独所有外,共用客厅、厨房、卫生间。经排查发现,楼上共用客厅的供暖管道破裂发生了漏水,水流顺势流到业主綦某的卧室,因綦某长期未在该房屋居住,王某的房屋亦已出租,因此双方均未及时发现漏水问题,造成张某损失。
事后,张某找到綦某进行协商,綦某主张漏水点在其与王某共用的客厅位置,不应由其单独赔偿损失。张某遂又与王某联系,王某选择回避。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綦某、王某共同赔偿房屋维修费及其他财产损失一万元。
化解过程及效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各方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张某认为,房屋漏水后綦某、王某一直回避解决问题且未有任何歉意,坚持“赔偿一分不能少”,并要求做司法鉴定。綦某、王某的对立情绪严重,认为张某主张的损失金额过高,且二人各执一词,均认为漏水事故的发生应由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且鉴定费用高、耗时长,可能导致“赢了官司、亏了钱”的结果,法官坚持“多说一点”“多调一次”的工作原则,力争以最小成本化解矛盾。
而后,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和“面对面”协商的方法,多次组织原、被告各方进行调解。针对赔偿金额,法官要求原告张某根据其诉求提供基础证据,并从生活实际出发,组织各方对涉案物品财物的相应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多方比较分析,原告张某与被告綦某、王某就赔偿范围及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责任承担方面,法官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綦某、王某进行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双方因漏水位置在二人共有面积部分,结合具体案情,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同等责任。调解过程中,法官同时开展了情绪疏导,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各方互谅互让,珍惜邻里感情。
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各方达成和解协议,綦某、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其中綦某、王某各自承担2500元。钱款给付完毕后,各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古人云“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本案是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一般情况下,如漏水损失无法确定则需司法鉴定。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原告诉请范围及物品价值特点,从切实降低诉讼成本和讼累的角度,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法官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及赔偿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有效促成了该起邻里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修复邻里关系的同时,有力践行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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