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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发现漏罪 男子因寻衅滋事再获刑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3:59:00    

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刑事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侯某某所犯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决,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和法律的严肃性。

被告人侯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被安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服刑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其在2016年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侯某某已构成漏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侯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因被告人侯某某在服刑期间被裁定减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刑罚执行期间因发现漏罪而数罪并罚的,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故减刑的刑期,依法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

根据被告人侯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具体情况,对被告人侯某某依法数罪并罚。判决后侯某某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本案的依法处理体现了法律震慑性,明确了“漏罪必究”的司法态度,打消犯罪分子“隐瞒即逃脱”的侥幸心理,警示所有在押人员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才是唯一出路。

通讯员:朴元宇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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